问题: 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
解答:
解释为:上天赐与的东西不接受,反而会受到惩罚;时机到了不行动,反而会遭受灾祸。
“天与弗取 反受其咎”出自《史记卷四十一 越王勾践世家》,原文:范蠡曰:“会稽之事,天以越赐吴,吴不取。今天以吴赐越,越其可逆天乎?且夫君王蚤朝晏罢,非为吴邪?谋之二十二年,一旦而□之,可乎?且夫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伐柯者其则不远’,君忘会稽之□乎?”
另《史记卷九十二 淮阴侯列传》载,齐人蒯通知天下权在韩信,欲为奇策而感动之,......曰:“案齐之故,有胶、泗之地,怀诸侯以德,深拱揖让,则天下之君王相率而朝于齐矣。盖闻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愿足下孰虑之。”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欢迎转载本网原创文章,转载敬请注明出处:侨谊留学(www.goesnet.org);
2、本网转载媒体稿件旨在传播更多有益信息,并不代表同意该观点,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在本网博客/论坛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