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高手翻译2句中译英,100分啊。...
4、提示now that 既然/have to face up to必须面对
既然你女儿已经诞生了,你就要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5,提示,TURN AWAY置之不理,
他毕竟是我的朋友,在他有难的时候我不能置之不理
有情高手,采纳送上100分
解答:
Now that your daughter has been born, you have to face up to your responsibility as a father.
I can't trun him away when he is in trouble/ is faced with a difficult situation. He is my friend, after all.
评论老是显示不全,我在这重发:
虽然Google的搜索结果如下:
约有97,600,000项符合"was born"的查询结果
约有668,000项符合"has been born"的查询结果
但日常生活中“出生于”使用的频率本来就比“既然已经出生”高,前者自我介绍时几乎每次都要用,后者只在要不负责任的爸爸担负起责任时使用。所以看待上面的数据不能只看次数就说本句中也应该用过去时。我觉得用现在完成时可以加强语气,668,000已经证明了它的正确性,而且楼主可以去看,显示出来的都是全英文的网页,外国人都这么用,我们有什么理由说它是错的呢?
至于huyu的说法,我认为:
这里should和have to并没有明显的优劣之分。(况且题目里给的就是have to)have to和must的区别是前者为客观上的必须,后者为主观上的必须。本句中的父亲一定是不想承担责任,所以对他来说,承担是客观上的必须,而非主观上。should表示(义务、责任、劝告、建议等)应该,应当。这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所以should和have to两者皆可。
回河马叔叔:
1)先不去讨论正确与否,我想探究一下 have(has) been born 所传递的是个什么概念。“已经被生下来”吗? "生"这个动作是连续的吗?
下午在not4fun那里留了个言:
你在评论中说:“to be born这种行为没有延续性,不能用完成时。所谓“表过去的某行为对现在的影响”不用在这里。”
我想指出的是,完成时与延续性没有关系. “He has gone there.”是对的,"He has gone there for a long time."是错的。 所以你的理由并不充分。
河马叔叔也是一样啊,已经做过的事一定要连续吗?He has died.死也能连续?
2)是否凡是中文里有“已经”等类似字眼的时候,我们都该翻成完成时态呢? yuqing3700,我关注到你在另一问题里(http://iask.sina.com.cn/b/12998026.html)的说法:中日战争已经爆发了! 那该翻译成 The war broke out呢还是 The war had been broken out呢? 已经有不少人在那里作了研讨了吧。
的确,我也参与了这个问题的讨论,可是我是二楼,我的回答是“发生take place, happen 都用主动,习惯用法。
因为发生在过去,并且已经结束,不强调对现在的影响,所以两个都用一般过去时。”在电脑前呆得久了,眼睛有点花,把B选成了D,还不胜荣幸地得到了游牧民族(感觉她很有正义感,呵呵)的指点,可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说“中日战争已经爆发了”,更没有用被动。
3)yuqing3700,不得不提出的是,你的统计方法有非常大的逻辑问题--有688000个结果就表明它是有道理的吗?这里存在着偷换概念和以偏概全的问题。我就不一一叙述统计学原理中的理论了,只举2个例子:你去查 tibet, 我相信可能有上百万条记录,你去查 福摩沙,估计记录也不会少,但其实这2个词早就被中国政府和人民唾弃了;你去查 脏 毒- 万岁, 估计也很多吧,你能说它是对的么?
我下午刚从学妹升级为学姐,而且平时数学就不大好,更没学过统计学原理。刚刚又去复查了一遍has been born,我一向打英文的双引号,得到的是“约有1,710,000项符合"has been born"的查询结果”(不知怎么比下午多了,也不知道是哪一次出了问题)。而且我注意了一下,2007年和2008年出现的这种表述还是很多啊,说明现在外国人并没废弃这种讲法。(数学不好,逻辑错误难免,若有牵强之处还望指出)
而且我还想到了一个问题,如你所说,“tibet”和“福摩沙”的不用源于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唾弃,这牵涉到政治问题,而常态下语言并不会突然消亡。像谁已经出生了这种事一点也不敏感,一种表达不会说不用就不用吧?
4)语言的随意性是很大的,一个英语母语的人说的英语,很有可能象一个中文母语的人说中文一样--严论语法,错得离谱,但就谁都不以为错! 简单举个例: 要是说 He ain't no fool!那语法与逻辑上是一塌糊涂了,但你真对着NBA明星们这么说,他们还会说你说得地道呢。 你随便找一美国高中毕业生,甚至非文学类的大学生,估计没几个人知道什么叫 past tense, 什么叫 past perfect tense,但他们会用。而中国的英文教学刚好本末倒置,不教你怎么用,就告诉你有10几种时态语态,所以才有那么多6级8级TOEFL 雅思都快满分了却还是只有满脑袋单词语法却不会说英语的人。
作为一个学生,生活在非英语环境中,我觉得语法是我们学习外语的基础和工具。地道的英语,那是我词汇量达到一定程度后的追求。语言无法速成,我在这里答题也只是想多运用一下学过的语法,从而对英语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更好的掌握,并且从任何一个细节中试图收获。之前我从没见过“He ain't no fool”,现在知道了,还要多谢河马叔叔。
其实当我看到4楼Damien的答案“is born”时,已经找到了这个句子的最佳翻译。现在我只是想说,has been born这种说法是对的,比was born单单陈述一个过去的事实,更能表达说话人的语气和期望。我也没有要当撼树蚍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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