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急急的问
谁能帮着编写一个“暑假教师责任状”,十分着急的等待。
解答:
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修炼师德,加强行风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使“三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教育局04[89、90、100]号文件和北票教育局2006年1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乱补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规定,学校同各位教师签定责任状。每位教师要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一、不以任何名义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做家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二、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三、严格按省、市“一费制”标准收费; 四、不强迫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按教育局强烈要求:一本也不行,谁也不行,必须做到。按照省市县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教师根据事实情节,报请教育局给予以下处罚: 1、取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资格或荣誉称号; 2、取消三年内的评优、评职、评骨干和晋级等资格, 3、情节十分严重者将直接列为待岗直至解除聘任关系, 学校法人代表: 责任人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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