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六年前我曾阴差阳错有过一次被当做小偷且被派出所罚款50元的经历,有这样的前科我还能报考公务员吗?
解答:
这种事情不是绝对的。
要看当时派出所是否通报当时你所在的单位或者学校,如果通报了,当时你所在单位或者学校是否在你的档案中留有记录,如果留有记录就可能成为自己的污点,有可能影响报考,话有说回来也不算大的原则性错误,也毕竟这么多年了,并且自己平时表现又不错,用人单位会综合考虑一般也不会较真的。如果没有记录在档案中,就更不用担心了,用人单位多数情况下不可能会为这种事再特意去派出所查记录的。
自己或者近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没有受过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自己被原单位开除过的等情况明确规定不能报考。
为了保险期间,个人建议,尽量不要报考要害部门及警察类的公务员,因为这些单位政审相对严格一些。也可以报考外地公务员,外地单位来政审时,往往时间都非常匆忙,不可能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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