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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4月10日,公司股东会在其召开的定期会议上审议了

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增资方案",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家股东赞成增资,这3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5840万元,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这2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4160元,


为什么答案说:
本题目中,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表决时,3家赞成增资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仅为58.40%,未达到到2/3的法定要求?


1.我想清楚58.40%这个数据是怎出来的?如果达到2/3法定要求,那是多少呢?请你列出计算步骤且说明理由,谢谢!

(补充:公司由5家国有企业联合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2002年3月,公司净资产额8000万)

解答:

5840/(5840+4160)×100%=58.4%,要达到法定要求,就要出资总额占66.7%的股东赞成增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