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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点小问题!

能否给我一些关于小说<呐喊>的一些资料,像写作动机,写作手法之类的,谢谢!!!!!!

解答:

1.写作目的。(也就是写作动机)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他‘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2.写作手法:
《呐喊》的写作手法是纯熟而高超的,其语言质朴而尖锐,艺术风格含蓄、凝练,产生这种独特艺术风格的根源在于“鲁迅思想的博大精神和他所表现的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巨大悬差”。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鲁迅坚持用简洁的语言达到传神的效果,他擅长运用白描的手法勾勒出人物丰富的性格和内心世界,他不仅直接描述孔乙己及陈士成二人被科举制度所害的情况,更利用衬托的技巧,用不少的篇幅来描述主角身旁的环境或人物来突出读书人当时的凄凉、惨烈,令读者更能体验当时潦倒的读书人的苦况。他们不断受到别人的嘲笑、讽刺,这正正是作者意想反映的旧中国风气!就如《孔乙己》中,作者写咸亨酒店中的格局就好像分隔了读书人与非读书人的生活,小说中的「短衣帮」只能花四文钱买一碗酒站在店外喝,或是多花一文钱买碟茴香豆作下酒物;至于「长衫客」则是当是的读书人和官绅,他们穿着长衫,通常在社会中有较高的地位和权势,有经济能力能在酒店内厅吃喝酒菜。而孔乙己就被作者描述为一名「站着喝酒而唯一穿长衫的人」,衣衫褴褛,但仍对自己读书人的身份而感到骄傲。而孔乙己更是各酒客的笑柄,嘲笑他是个失败的读书人,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口里只有「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又笑他的偷书行为而所带来的新伤痕、折腿等…可到他们我嘲笑,我不但没有觉得可笑,反之我真真的感受到他的凄凉可悲!可见科举制度对当时社会来说,地位是多高呢?这些事情都反映了人性冷酷,爱揭别人疮疤的劣根性,同时讽刺他们对不幸、痛苦的人没有怜悯和同情的心。最后,孔乙己亦在别人不问不理之下去了世,又有谁来过问呢?唯一还对孔乙己念念不忘都是那块记下孔乙己欠十九文钱的粉版了!
而《白光》中,虽然主角陈士成身边出现的人并不多,但作者所描写的荒凉的夜境,衬托出令人悲凄之感觉,叫人看得冷清。邻家们看见他发榜后的奇异眼光都及早关上门,不要多管事,可怜的陈士成独自在家,「连一群鸡也正在笑他」,所以也怪不得他整晚在愤怒、发疯,心中只有追求那白光。文章的末端,描述第二天在万流湖里发现的浮尸,浑身没有衫裤,这就是陈士成,但文中提及他的邻居也懒得去看,他并没有尸亲去认尸,可见世态炎凉、冷酷无情的社会,这代表又有一个在这个封建的科举制度下牺牲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