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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帮我改改这篇作文

写得超烂 烂到自己都吐血

痕迹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这是春的痕迹;“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是夏的痕迹;“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是秋的痕迹;而“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则是冬的痕迹。大自然用四季向我们诠释更替,又让万物都留下它们自身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痕迹。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人类的痕迹。然而有些痕迹却让我……
有种痕迹让我感动。十几天前,五十岁的栾菊杰,以加拿大国籍,拿起离别二十余年的花剑重返剑坛参加女子个人击剑比赛。在晋级成功,击败现欧洲冠军后,奕菊杰轻轻的,在书包中,拿出一条早已经精心准备的红色条幅,上写三个大字:“祖国好”。赛后她说,来参加比赛不是为了别的,只是想在祖国的赛场看看。代表加拿大参加比赛,显然栾菊杰已经加入加拿大国籍,按照国际惯例,她的身份,已经不允许她展示中国的五星红旗了。但是,国籍,身份与祖国是连续的,并不矛盾。一颗赤诚的爱国之心使她终于在祖国的赛场上留下了让人感动的痕迹。
有种痕迹让我敬佩。女子体操历来是年轻运动员的天下,在这次奥运女子体操项目中却活跃着一个三十三岁的老将——丘索维金娜,她二十年的体操运动员生涯,连续五次参加奥运会的记录让人惊叹,但支撑她的却不是奥运金牌,而是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为了给身患重病的儿子筹集高昂的医疗费,这位并不高大的母亲没有想过搏取社会的同情,而是坚强的选择了复出参赛获取奖金的办法来挽救孩子。作为一个大多数女选手十四十五岁开始参加各种比赛,十六十七岁取得好成绩同时已经可以称之为老将,十八十九岁可以功成身退的项目。
丘索维金娜以三十三岁的“高龄”踏上赛场,这又何尝不是个奇迹?这个伟大的母亲的努力终使她又站在了北京奥运会的领奖台上,在北京,或者说在人们心中留下了一个让人敬佩的痕迹。
……
运动是生命的本质,而奥运会也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小片段,赛场上的痕迹且是这样感人。生活中,平凡的痕迹也是比比皆是,但是就像泰戈尔曾说:“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但是鸟已飞过。”只是没有关注,观察生活关注那些不注目的痕迹,也会让你体会到平凡中的不平凡。

解答:

首先要明确,作文评分是一个相当主观的东西,所以评价只能作参考。
现在说说这篇文章。
这篇作文,只适合于作为考场作文。
如果是考试作文,我觉得你把考题也发上来会更好一些。
首先说说你的命题。你的命题是《痕迹》,但通看全文,你写作的范围都停留在运动上,或者说是奥运上面,所以这样来看,要么是题目显得太泛,要么就是文章显得太窄。如果是要修改你的命题,那么改成《奥运上的痕迹》或者《运动的痕迹》之类的会更合适。
现在说说正文主体内容。接上面所说的,如果你不改题目,那么,就必须对正文做出大改动。首先,就是材料上的改动,不能只选奥运,要多从几个方面去选择材料。此外,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就是例子不适宜太过长,否则就会让人不知不觉地认为你纯粹在讲故事了。
至于像你种文章的开头,可能会有两个结果。有些老师喜欢看到学生学以致用,给很高评价。有些老师呢,就会觉得你有卖弄花巧的嫌疑,所以会看你是否在“乱套”,一旦确定下来,就死定了。当然你的这篇文章是用得相当恰当的。
再说说连接。你的这篇文章属于议论性散文,不是纯粹以论文,所以不需要太多议论性的句子。但是,也不能缺乏这种句子,尤其在材料与材料之间。如果只是材料接着材料,就会有一种堆砌材料的影响。所以,更好的做法,我认为是在材料与材料之间,加上“分析材料”,当然,可以轻描淡写地带过,但不能不带。
最后说说格调。每一篇文章,就像一首歌,有自己的格调,简单来说就是风格。不同的文章可以有不同的风格,但每一篇文章的风格必须一致。就像如果在《泰坦尼克号》里面jack给lucy画画时如果用了《东方红》作背景音乐肯定不搭。回来看看这篇文章,开头写得比较诗情画意,但后文写的全是运动。而运动所具有的,是一种激情。所以这样的开头和结尾相配,显得并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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