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08国考真题
106.根据法律,下列属于行政裁决的是( )。
A. 深圳仲裁委员会对民事纠纷的仲裁
B. 山西省人民政府对污染环境企业的限期治理决定
C. 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履行聘任合同争议的裁决
D.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厉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专利权无效
解答:
选b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包括: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
(3)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国家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国家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案件;
(5)申请国家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国家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案件;
(6)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
(7)认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8)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另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欢迎转载本网原创文章,转载敬请注明出处:侨谊留学(www.goesnet.org);
2、本网转载媒体稿件旨在传播更多有益信息,并不代表同意该观点,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在本网博客/论坛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