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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非常非常疑惑!

我今年上初二,在班里学习不错,喜欢上了一个同班的和我成绩差不多的女孩,我总听人说,中学时的喜欢是正常的,但不能过度。可我觉得,我真的是非常非常喜欢她,我怎么感觉我的喜欢与别人说的正常的喜欢有些更重了,甚至已经到了基本上忘不了她的地步,我这种喜欢究竟是不是比其他同龄人的喜欢更重?我又该怎么办?我不能这么下去,我只想正常的喜欢她,太重的话我怕耽误学习。

解答:

呵呵,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忘不了的啊。如果能够轻易忘记了,那还叫什么感情呢。我上初中的时候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子。那种喜欢大概比你现在还是要重的。甚至在那时,我以为这就是爱了。我几乎没有一分一秒能忘记他。当时他的英语很好,当然我的也不差。但我真的希望在他面前能够完美。于是我使劲学英语,期盼能够压倒他。各方面,我都要做的很好。因为我要他注意我。初中四年我真的过得很辛苦,因为我喜欢他,他却对我没有感觉,我们只是做着心照不宣的好朋友。现在,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因为冲动或别的理由跟他走在一起。他曾经的女朋友都已不在他身边了,可我依然是他非常非常信赖的好朋友。而且,我逐渐明白了,对他的感情并不是爱。当好朋友比当恋人更让人愉悦。
只要你想一想,你要为她做到最好,你就不会耽误学习了。这就是化好感为动力了。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