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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人命”这个说法的语法成分

我们经常把人的非正常的、被动的、人为的死亡事件称为“出人命”。

“出人命”这个说法的语法成分怎么分析?为什么不把正常死亡叫做“出人命”?

解答:

tdl540225:你好。你问:“出人命”这个说法的语法成分怎么分析?为什么不把正常死亡叫做“出人命”?

第一个问题答案是:“出人命”是个动宾短语组成的动词性非主谓句。不是省略主语的省略句。
语法成分是:出(谓语)人命(宾语)。
严格的说,这句话完整的说法应该是:出人命事件了。其中的宾语的中心语(事件)被省略了,“人命”是宾语中心语(事件)的定语。“事件”省略了,“人命”就成“出”的宾语了。不然“出人命——出人的生命”不是不通了吗?
但是人们说这种话时不说“出人命事件了。”而说“出人命了”。这就是语法要符合语言习惯,正如“养病”、“救火”、“吃食堂”……

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我打出来你一看就明白了。
【人命】人的生命(多用于受到伤害时):一条人命 | 人命关天(人命事件关系重大)。
所以人的正常死亡不能叫做“出人命”。



参考文献:《现代汉语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