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政治人物?
奥巴马是一个怎样的政治人物?
解答:
巴拉克• 奥巴马 1961年出生 美国民主党候选人,年轻的联邦参议员,来自伊利诺伊州,曾著有《纽约时报》畅销书《无畏的希望》(The Aducity of Hope)和《父亲的梦想》(Dreams from My Father),现与妻子米歇尔和两个女儿(萨莎和玛丽亚)居住在芝加哥。
奥巴马的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是来自堪萨斯州的白人。奥巴马童年在印度尼西亚度过,少年在美国夏威夷度过,大学本科在哥伦比亚大学读国际政治关系。他毕业后的的第一份职业是在芝加哥最贫困的社区做社区组织者,后来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并当选《哈佛法律评论》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主编。1992年,他领导了伊利诺伊州选举项目,共注册了150,000名新选民。1997年,奥巴马进入政坛,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4年,他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后引起广泛关注。同年11月,他当选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正式宣布竞选总统。
在1997年至2004年间,他是来自芝加哥南区的三年任期制州参议员。此外,除了日常立法工作,他还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宪法学高级讲师,从事民权法律事务,并担任多个慈善组织的董事。
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
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47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
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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