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共青团.
团组织应当对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的团员授予哪些奖励,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应给予哪些处分?
解答: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模范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
(2)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能坚决执行团的决议,坚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4)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为人正直,行为规范,能抵制不良言行。
(5)在学习、生活、纪律中,表现突出,始终走在团员青年的前列,较好的发挥了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6)对担任团委、学生会常规工作,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并有良好表现的团员优先。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必须是校团委会或班级团支部委员。
(2)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校团委会、班级团支部工作,能在团员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能够按照党支部、团委的要求,开展符合青年学生特点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具有为团的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工作务实、善于思考、大胆创新。
(3)民主作风好,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有健全的团支部委员会。
(2)支部成员能模范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和《桃源二中学生奖惩制度》,有积极进取、团结向上的作风,能在团员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在班级中起到核心作用。
(3)积极开展各种团的活动,能与学校、班级体建设相结合,活动有成效,并有记录。
(4)团支部常规工作(团组织生活、团员发展、教育评议、团费收缴等)能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切实有效。
(5)志愿者服务经常化、制度化,团支部活动不断创新,形式新颖、生动,效果较好。
(6)本学期内有支部团员获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
(7)支部本学年内有团员受校团委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四)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 模范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和《桃源二中学生奖惩制度》,有积极进取、团结向上的作风,能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2)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工作,认真负责,始终克尽职守,在志愿者中有较好的影响。
(3)无私奉献,不计回报。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和校纪校规的团员,团组织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者,给予团内处分。
团内处分的种类
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警告以上(包括警告)处分将随团员个人资料进入学生档案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无团内选举权、被选权和表决权,不得做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处分决定报批程序:
(1)团支部经讨论提出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上报校团委会。
(2)团委会切实了解情况后进行审批。
(3)团委主要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谈话。
(4)团委讨论通过。
(5)团委公布并记入档案。
对受过处分的团员(口头警告、开除团籍除外),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撤销,撤销过程如下:
(1)符合以下考察时间
警告处分者,经六个月以上考察;严重警告处分者,经六个月到一年考察;留团察看处分者,经一年考察。
(2)本人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3)团委责成所属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委;
(4)团委讨论通过;
(5)团委公布撤销意见并视情况撤销其档案纪录。
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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