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清朝的时候有驻外大使吗?
如题
解答:
清朝没有驻外大使,只有驻外公使或驻外代办
1815年《维也纳议定书》规定,外交使节分为三等级:(甲)大使、教廷大使;(乙)公使、教廷公使;(丙)代办。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世界上只有大国才能互派大使,这对于中小国家来说是不平等的。在二次大战以后,派公使级馆长越来越少,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互派大使级馆长。
两个国家在互相确定之间是什么等级的外交关系后,即可互派该级别的使节,我国清末民国时期的驻外使节,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均用比大使低一级的公使级。
参考文献:《国际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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