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历史)解释下“三民主义”中的“平均地权”
现在加紧备考,历史老师一再强调三民主义如何重要,还说孙中山的民生思想,即:“平均地权”不具有可行性,为什么呢?还说该政策不彻底?请用平白如话的语言讲解下,不要用过多专业术语哈。谢了哦。
解答:
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
。“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孙中山的土地方案。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孙中山认为这一方案的实施可以防止垄断,也能使“公家愈富”,从而促进“社会发达”。在有关资本的课题上,孙中山确认“实业主义为中国所必须”。他认为中国的近代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实业计划》一书就是发展社会经济的宏伟蓝图。他把发展社会经济的途径归结为“节制资本”和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即将“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的“大实业”(如铁路、电气和水利等)“皆归国有”,因为这既可“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又得以“合全国之资力”。民生主义实质上是最大限度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虽然它涂上了主观社会主义的色彩。
三民主义存在着历史的局限,主要表现为缺乏明确的、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内容。但是,它批判地承袭了农民战争和维新运动的积极内容,从西方借取了民主主义思想素材,成为中国近代社会中具有比较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纲领。三民主义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表达了人民群众争取独立、民主和富强的愿望,标志着旧民主主义革命在更完整意义上的开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过重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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