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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处分问题

各位法律界人士: 我 是一个被判缓刑的公务员,于2003年10月被判缓刑 缓刑4年,缓刑后单位和组织部门对我作出了 留职查看 保留工职的决定,期间停新留职查看在仍在在单位干活 拿临时工工资,缓刑期于2008年已满, 但是现在新出台的公务员条列规定 判刑就开除, 单位和个人不知道该如何办? 如果说对公务员给予处分 那么到目前已经过去自判刑到现在6年多的时间 还没一个 明确的处分决定 我该怎么办?
缓刑于2008年3月已满 到目前一过去11个月了。求你们能帮帮我 ,在单位 因个人问题而判了缓刑 但是自缓刑到现在 我在单位一直干的很努力 甚至缓刑期间还被评为工作上的先进个人 难道说判了刑就该开除 ,一棒子打死 我不知道怎么办 帮帮忙。。。。。

解答:

如是2008年6月1日前被法院宣告缓刑的公务员,按旧的法规执行,可不给予开除处分,但不宜滞留在行政机关,应安排到企事业单位。

参考文献:公务员处分条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