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篇论文,关于和谐社会.......
论文题目: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
解答:
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
价值理念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讨论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不能不关注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问题。
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人的任何行为和实践都是在一定的价值理念支配下进行的。价值理念是理想理念和实践行动的中介。价值目标的确立,既反映人们对事物发展方向的态度和期盼,又会成为人们的行动指南。当我们选择和认同某种价值理念时,实际上就意味着我们确认了某种行为意义和作用,确认了我们对事物发展方向的抉择。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价值理念的差异也是社会发展取向上的差异,价值取向将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方向,影响着我们对某种行为是否具有意义的判断,我们不能等闲视之。
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我们不能不予以高度关注的问题
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的各种矛盾凸现,处理得不好,就会引发社会的动荡,延缓社会的发展,因此,在这个历史阶段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自然有着它的现实意义。
但我们必须注意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不能仅限于此,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深远意义还在于它是为了实现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一种目标追求,是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的水到渠成的理念实践,是把中国社会建设成为更为先进的社会形态的价值体现。
有鉴于此,构建和谐社会不仅要着眼于当前的现实需求,更要着眼于中国社会长远发展的目标追求,从而为中国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从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到和谐社会的实现,中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个家庭的和谐,一个集体的和谐,都需要做很多工作,何况一个社会呢?
因此,在和谐社会的设计上,我们必须要有一个通盘的考虑、必须要有更为广阔的思维,必须要在中国历史发展甚至是在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如何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
当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和讨论可以从各个层面、各个角度来加以展开,但在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切不可忽略价值理念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导向作用,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先进的价值观念作支撑。和谐社会的构建呼唤先进的价值理念,也需要先进的价值理念。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选择什么样的价值理念,决定着我们对待和谐社会的基本态度,决定着我们所构建的和谐社会的发展方向。
从世界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就是,当年的欧洲行将以一个新的制度取代一个旧的制度的时候,最先登上历史舞台的就是不同于以往的全新的价值理念。
从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关头,提出了民主、平等、博爱、共和的价值理念,就同封建社会的专制、等级观念形成了泾渭分明的区别,按照这两种不同的价值理念所构建的社会形态必是两种不同的社会。
同样,在中国四十年代的中期,在共产党同国民党对决的历史关头,毛泽东写出了《两个中国之命运》的文章,代表中国共产党昭示了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价值取向,那就是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这种符合中国社会发展方向的价值取向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得民心者得天下,中国共产党最终战胜了国民党取得了在中国的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的胜利即与其制定和执行了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更与其选择了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价值取向有着直接的关系。
因此,可以明确的是,反映着时代理性的、代表着历史发展方向的价值理念,可以为人们的社会行动提供动力和导向。以此为出发点,我们可以有充分的理由说,正确的价值理念是和谐社会的灵魂,是和谐社会的内在基础,提出和选择正确的价值取向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我们必须明确和坚持的一些原则
价值理念和价值取向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呢?从根本上讲,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必须着眼于“和谐”的客观需求,因此,有利于和谐社会的价值理念都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理念,而有悖于和谐社会的价值理念都是应该被摒弃的的理念。
具体地讲,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体系,从价值取向的原则上讲,必须着重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一,符合社会的发展规律,符合历史的发展方向。
马克思曾讲过这样一句话,他说,每一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也就是说,一种思想的核心理念,就是它所处的时代背景的反映,时代精神的凝结。
价值理念也是如此,一定历史时期的价值理念既是社会变迁的风向标,又是时代精神的晴雨表,在今天,我们所提倡和追求的价值理念,必须要体现时代进步的特点,反映世界发展的潮流,使我们所秉承的价值理念能从独特的角度勾勒出社会精神氛围的风貌,透视出社会运行机制的效能,反映出社会凝聚力的状况。
在中国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历史发展到今天的一个逻辑的必然结果,因此,体现在这个社会中的价值理念必须和这个社会的内在要求相一致,必须和历史发展的方向相一致,它是科学的,合理的、进步的,在中国和谐社会的价值体系中,既要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也应该容纳和反映当今世界时代的精华。
第二 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需要,符合人民群众的福祉诉求。
我们今天所提倡的价值理念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基本的执政理念就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种执政理念应该体现在价值理念中来,价值的取向应该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应该反映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从我们对旧制度的批判中,我们可以归纳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以往社会最大的弊端就是摧残人性、扭曲人性,社会中少数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多数人的痛苦之上的,这种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必须得到纠正。理想的社会就是让所有的人都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让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够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由中国的先进分子构成的中国共产党在自己的旗帜上鲜明地写下了这样的建党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事实上,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是朝着构建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一步一步地走来,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有过曲折,有过浮躁,但却始终不渝地朝着这个目标迈进。结束中国的旧制度,并成为中国的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向着这个理想社会迈进的关键一步。以执政地位的有利条件为基础,中国共产党获得了实现自己价值理念、实现理想抱负的广阔空间和舞台。
第三,符合促进社会整体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需要,符合激活公民个体生机与活力的需要,
一个和谐的生活也必定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因此,和谐社会所遵循的价值理念就是要能够调动社会的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消除传统的封闭和僵化,通过协调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地区、各种利益群体的关系,使社会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应变能力和除旧布新的变革能力,从而快节奏地促成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向现代化的方向推进。
和谐社会需要活力,而活力源自于社会公民个体的活力。我们必须以激发公民个体的活力为目标来重新构筑我们的价值体系,这包括尊重公民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尊重公民个体的选择权和创造权,包括以宽容和理解的精神对待每一位公民,可以想象,当社会中的每个细胞都充满生机与活力,当每个公民的聪明才智都得以充分地发挥,我们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昂扬向上和奋发进取的社会,这个社会一定能够使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重新获得她应有的尊严和骄傲。
第四,符合现阶段中国的具体国情,符合现阶段人民群众的觉悟水平。
我们党认识客观世界的最基本方法就是实事求是。现实的国情、现实的人的社会存在形式,才是一定时期里决定着人们价值取向的根据,也才是我们构筑价值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因此,我们在现阶段提出和倡导的价值理念必须要和我国的现实情况相吻合,和人民群众的素质以及觉悟水平相吻合,落后的价值观念我们要克服,但超越现阶段的价值观念也不宜在目前阶段强求一致。
事实证明,我们所提出的价值理念如果和现阶段的国情、和人民群众的觉悟水平不相吻合,即使是正确的理念,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更何况一些貌似正确实则不正确的理念。
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不同的社会层面要有不同的要求
价值取向渗透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从公民个人一直到政党和国家,从价值取向的层面上看,针对不同的社会主体,要有不同的价值取向要求。有区别的价值取向将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
一是社会管理层面。
执政党和政府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倡导者和设计者,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参与者与践行者,执政党和政府所秉持的价值理念是社会最高层面的价值观念,反映着和谐社会的发展方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灵魂,是贯穿社会总体构建的红线。
和谐社会管理层面价值理念的取向应该体现如下原则。
其一,坚持秩序和制度的价值取向。和谐社会必须井然秩序,一个混乱的社会肯定不会是和谐的社会。秩序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使社会的各个构成要素各安其所、各归其位,并形成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关系。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探索新的社会运转和社会服务机制,进而形成一套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秩序,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秩序必须以制度为基础,只有建立新的社会制度规范,才能为和谐社会提供体制保障。如果在我们的社会中出现了秩序的混乱,那一定是我们的制度存在问题。无规矩难以成方圆,和谐有序的社会一定是建立在一整套的民主制度、法律制度和其他各项制度之上的,就当前而言,以法治取代人治,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
其二,制定制度和秩序的价值准则。无论哪种性质的社会,都会有秩序和制度,区别在于是遵循怎样的价值理念来制定制度和形成秩序,不同的价值理念必然会导致不同的秩序和制度,从而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同的作用和影响。
那么,我们和谐社会要形成合理的秩序和制度需要体现那些基本的价值理念呢?最为重要的是人民主权的价值理念,这个理念应该是和谐社会秩序和制度架构的核心价值理念,这个理念既和中国共产党的宗旨相一致,又和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性质相一致,还有就是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在社会中不应存在权利不对等的群体,所有公民都应享有在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和待遇。
其三、治国理政方式方法的价值取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具体运作过程中,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和谐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出现了很多新的特点。尤其是各种社会矛盾正在积聚,处理不当,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因此,毫不夸张地说,管理层面的治理理念正面临着空前的挑战。
显然,仍然停留于原来的治理理念、继续沿用传统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已不合时宜,也难以取得较好的效果。因此,顺应时代的潮流,与时俱进地形成新的治国理政的思路,乃是我们破解难题的切入点。
例如,以宽容的精神来对待社会中的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用对话与协商的方法来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其效果可能要好得多(我们不难发现,社会中的很多矛盾和问题的激化与我们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的不适当和不科学有着直接的关系)。又譬如,针对当前吏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应该倡导宽以待民(使公民真正享有宪法规定的各种权利)、严以待官(限制公共权力,对各级公职人员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由此,我们就能够比较好地解决社会中的一些矛盾和情绪。
二是社会执行层面。
该层面属于承上启下的层面,包括执政党和政府的各级机构以及党的各级党务人员、国家的各级公职人员。这个层面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无论是机构还是工作人员都拥有或大或小的具体支配各种社会资源的权力。因此,这个层面机构和人员的价值理念是否先进,其行为是否符合先进价值理念的规范要求,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对于这个层面而言,当正确的价值观同权力相结合时,就能够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就能够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而当扭曲的价值观同权力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其后果是极其可怕的,对社会和对人民的危害是极其巨大的。
因此,执政党党员、国家的公务员,首先要树立的价值取向就是一切以国家、民族、公众的利益为重,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要忠于职守,勤政为民。显然,这些要求不能仅仅是说在嘴上、写在文件上,关键是落实到各种政务活动的运行机制中。
和谐社会中的人民公仆要切实认识到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要明确自己在实现理想社会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信守承诺,履行职责,不需要太多的豪言壮语,只需要踏踏实实的行动,我们应该时刻记住中国古人所说的至理名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当前特别要注意的是一些担任公职的人员以潜在的价值观念来替代主流的价值观念,这些公职人员往往是说的一套而做的又是另外一套,即所谓口言善而身行恶,人格分裂、违背良知、违反法律,失去了情感,麻木了是非,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
为什么在这些人的身上会发生严重的腐败和堕落?除了外部的因素,我们不能不看到,是这些人的价值观念产生了严重的问题,把担任更高的职务当作最大的目标,把金钱看作高于一切,把享受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如此的价值取向,如何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公民?
三是人民群众层面。
这个层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人民群众能否形成正确的价值理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古人云,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建设和谐社会的构想令人向往,但真正达到这个目标,还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还需要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
人民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对和谐社会的成败有着直接的责任,切不可将自己置身度外。我们需要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也需要我们。每个公民都必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现代社会中公民最为基本的价值理念,就是要做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公民,就像公民要求政府作责任政府一样,以此为前提,公民应该自觉培养并形成符合现代公民素质要求的价值体系,包括奉公守法的理念、勤劳致富的理念、互助友爱的理念、人人平等的理念,诚实守信的理念,等等。每个公民都要在新的价值坐标中,达到自我更新、自我净化、自我超越。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实生活中,每个人显然都鄙视那些损人利己的人,鄙视缺乏诚信的人,鄙视搬弄是非的人,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的是一致的,做人的原则是一致的,但为什么在现实的生活中仍然有大量的背离价值观念的事情发生呢?为此,我们不能不躬身反省,是人类固有的弱点在作怪,即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反而还不一定能够做到。我们应该记住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表达的一个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显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首先还要克服存在于我们自身中的一些弱点,而要做到这一点,将有赖于公民素质的提高。
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我们如何把理念变成现实
困难在于,有了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否把它转化为我们的自觉行为?执政党和政府所倡导的价值取向如何能够为人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并在实际生活中转化为自己的自觉的行动?仍是有待于破解的一个难题。
就目前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反差,言和行之间存在着很多的不一致。正视这个现实,是我们迈出寻求真理的第一步。我们必须以探索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去探求存在这种反差的根源,并进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们期待构建和谐社会不仅能够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而且也能形成将正确的价值理念转变成现实的正确方法和途径。
一是教育的方法要得当。
正确的价值理念的形成离不开教育这个基本的形式。但如何使教育取得理想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则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长期以来,我国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是旗帜鲜明的灌输教育,学习、讨论、宣传是最常用的基本方式,不可否认,这些方式有着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现今的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人们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工作方式都有了不同于以往的巨大变化,如果在以简单地政治化的说教、在以泛泛的一般性的宣传作为教育的主要手段,显然已经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取得明显的效果。
自主选择的理性精神和自我教育的自律方式,是人们精神世界发展的基本方向,针对这个特点,提倡渗透式教育应该是我们的一个明智选择,这种方式能为更多人所接受,也更符合时代的特点。因此,我们要把和谐社会所倡导的价值理念以丰富多彩的内容、多种多样的形式,全方位、多维度地渗透在人们的生活之中,使人们感受到它就象人们每天都呼吸到新鲜空气一样。 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春风化雨般的方式将和谐社会的价值理念植根于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中,并进一步转化为人们自觉的情感和自觉的行为。
二是要注重制度对实现价值理念的作用。
理论的教育是必要的,因为它从理性上给我们以方向和目标,但正确价值理念的形成,除了教育而外,制度的规范与引导,应该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我们不能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在以往的工作中,存在着重教育而轻制度、重理论而轻实践的严重的不良倾向,往往是我们能够提出很好的理论和理念,但缺乏将理论和理念转化为现实的制度保障和措施保证,结果是宣传起来轰轰烈烈,学习起来扎扎实实,落实起来却往往流于形式,或仅仅满足于一时一事的表现,有如一阵风刮过以后,一切又复归平静,一切仍依然故我。
而制度的规范,则会让人们真实地感受到遵循什么样的价值理念将会受到鼓励和褒扬,而背离什么样的价值理念将会受到惩治和处罚。譬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围绕着诚信的价值取向建立了一些规则,在强制性的约束下,社会活动中人们的行为选择就更加指向于诚信。
因此,把抽象的原则转化为具体的规则、把一般性的号召转化为切实可行的规范,就显得极其的重要。我们应该将我们所提倡的价值理念体现在制度、体制、规则当中,使人的主观意志服从于制度的规范,服从于体现在制度中的价值理念,久而久之,民众就会对正确的价值理念由行为上的遵守转化为心理上的认同,进而内化为自身的素质。
三是要重视政府和国家公职人员在价值取向上的表率作用。
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深刻而全面的,这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几位领导人的论述中得到印证。毛泽东同志指出,“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江泽民同志也曾经强调过,“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
在价值观念问题上,原来我们有一种较为模糊或者说不正确的认识,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只是群众的事情,而与政府或管理层关系不大,或者说,政府或管理层都是以教育者的身份出现的,这可以从我们的舆论宣传、从我们的教育对象上看得出来。
事实上,树立和践行先进的价值理念,首先是政府和管理层的责任,政府和管理层的示范作用显然表现得更为突出和重要一些。因为,政府和管理层所面对的是整个社会,面对的是全体公民,其言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巨大,导向作用明显。也许我们的很多管理者曾经遭遇过“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的尴尬局面,何以如此?现代中国公民懂得的道理并不少,他们对人的评价并不是看你说的是什么,而看你关键是如何去做的,身教重于言教。
因此,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政府和国家的公职人员首先必须要做到,譬如我们倡导诚信的理念,我们倡导克己奉公的理念,我们倡导艰苦奋斗的理念,政府和国家公职人员就应当率先垂范,古人云,“己不正,焉能正人”,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我们需要营造出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即社会中的优秀分子和先进分子都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都能够以身作则。我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因此,我们需要政府和全体公职人员的榜样。
四是我们必须也应该大力彰显我们的价值理念。
可以这样说,中国目前提出的和谐社会和包含在这个社会中价值理念,既有中国深厚的优秀的文化观念为底蕴,也整合了整个人类发展的文明成果,是在这二者基础上的创新,是符合人类本性追求的,我们不仅可以向我们的人民昭示我们的价值理念,也完全可以向世界昭示我们的价值理念,如同十七世纪、十八世纪欧洲一些国家高扬民主、自由、博爱的旗帜一样,我们也应该在二十一世纪高扬起我们的价值理念旗帜。
高扬我们的价值理念旗帜,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有着特殊的意义。中华民族曾经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有过自己的辉煌,但在近代史上,也曾经蒙受过屈辱。如今我们正走在民族复兴的道路上,一个强大的、充满正义的、有着历史责任感的中国正在世界的舞台上迅速地崛起。在这样的一个历史时期,张扬我们的价值理念,能够有效地凝聚民族的向心力,能够有效地重塑中华民族的自信心,能够有效地激发每个公民的爱国主义热情。
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几个还需要认真讨论的问题
其一,要正视现阶段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
传统社会价值取向的特点是它的封闭性、单一性、狭隘性、僵化性,现代社会 价值取向的特点是它的开放性、多样性、宽容性、活跃性。我们正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样,从狭隘走向宽容,从僵化走向活跃。我们注意到,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价值取向是存在着多么大的不同和差异,不同的年龄段、不同的利益群体、甚至是在不同性别之间,你认为有价值的,他可能认为是一钱不值,反之亦然,面对这样一种现实,我们无法强求统一,也完全没有必要去强求统一。
虽然人们的价值取向会有所不同,但追求美好与进步、向往公平和正义仍是人类本性的主流,在此前提下,一些非主流的价值理念的存在,也是正常的现象,如同一棵大树一样,既要有主干,也要有枝叶,否则,这棵大树就不丰满完美。
当然,价值理念的多元化,并不是混乱无序的、杂乱无章的、鱼龙混杂的多元化,和谐社会所能理解和接受的是建立在社会进步基础上的多元化,是能够促进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多元化,而对那些背离时代发展潮流、阻碍社会进步、腐朽与没落的价值理念则应该坚决予以克服和摒弃。
其二,我们在认识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时,还应该注意到价值取向的动态发展。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注意保持价值理念的相对稳定性,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价值理念的动态发展,价值取向应该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以改革为例,改革之初,为促进经济地发展,我们把提高效率作为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为提高效率,使一部分人经历了改革的阵痛,付出了一些必要的代价,但经过了二十几年的发展,我们在国民经济的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国民生产总值以百分之九左右的速度向前发展,社会财富得到了大量的积聚,现在的改革就应该在兼顾效率的情况下,应该更多地倾向于公平分配,使原来因改革而付出代价的群体获得合理的补偿,以使广大民众都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如果不审时度势,继续忽略一些群体的正当利益的诉求,那势必在价值取向上产生偏差,引发一些人的不满情绪,从而使社会的和谐受到影响,这种状况如果继续存在,那么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作如下的解读,中国共产党在近期以来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领导干部为对象的正确的政绩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追求,都体现了一种与时俱进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这是顺应中国社会发展客观需要的正确选择。
其三,在人类社会中是否存在普适价值。
应该说对这个问题认识,目前不应该在存在什么分歧。向往美好是人类的共同本性,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人类的价值理念,毫无疑问是有着共同的追求的。关键的问题是,在大家都认同的价值理念上,我们如何去实现它,或者说,在多大的程度上去实现它,又进一步说,看谁做得更好,例如,关于民主、关于人权、关于自由、关于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的问题,无论是哪个国家、那个民族,都被尊崇为普遍性的原则。
先进的价值理念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我们难以想象一个没有民主、没有自由、没有人权的社会,这个社会如何才能形成一个和谐的社会。因此,作为代表着社会发展方向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我们追求目标的和谐社会,我们应该在实现先进的价值理念方面,充分表现出中华民族的智慧,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方法,以我们的发奋图强和不懈进取的努力,把先进的价值理念完全地、真实地体现在我们的社会中,体现在我们的制度中,从而使每一个生活在我们共和国国度里的公民都能以此引为骄傲和自豪。
参考文献:你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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