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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数学中,牛顿第二定律是如何证明的?

高等数学里,在证明X(n)等于(1+1/n)的n次方时用到牛顿第二定律,可是本人不知道公式原式和证明。有知道的高手多多赐教,本人非常感激!

解答:

牛頓運動第二定律說明了「物體的加速度與物體所受的凈力成正比,並和物體的質量成反比」。而物體加速度的方向與凈力的方向相同。

而以物理學的觀點來看,牛頓運動第二定律亦可以表述為「物體隨時間變化之动量变化率和所受外力之和成正比」。即动量对时间的一阶导数等于外力之和。


其中淨力(合力)F和加速度a為向量(矢量),質量m為純量(标量)

冲量定理是由牛顿第二定理推导出来的。但是我觉得这个公式是通过实验得出来的,先是定质量来研究力与加速度之间的关系,然后定力来研究加速度与质量之间的关系,从而得出:F与a成正比, a与m成反比得结论。好象没有推导公式。
根据它们之间得函数关系,从而得出:f∝am,在它们之间加上适当得系数K,就得出了F=ma ,K=1得原因是当物体得质量和加速度都是1时,物体所受得力是1N,因此,K=1。

这个公式的推导要用到冲量定理:合外力对物体时间上的累积是物体冲量的增量.
冲量公式:Ft=△Ep
物体的冲量:Ep=mv
Ft=△Ep=mv-mv0=m(v-v0)
∴F/m=(v-v0)/t
∵(v-v0)/t=a
∴ F=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