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各位看看我是国家干部身份么?
我是1991年考入省体育学校(中等院校),1994年毕业后分配到银行系统工作,在1998年12月本人相应国家号召入伍参军,复员后分配到政府部门工作。在1998年当兵后,我的档案因管理不慎丢失(毕业证没有掉),现我单位按照退伍义务兵给与我认定是工人身份。前不久,我回原学校查找我入学资料,只找到我入学时的“学生入学登记表”表上盖有省招生办公室的公章,请问,相我这样的情况,怎么才可以认定我是国家干部身份,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和文件。谢谢
解答:
这种情况只能说是当初你自愿放弃“国家干部”身份,根本不可能再找回“国家干部”身份。
你94年普通中专毕业后进入银行工作,如果当时是由当地人事局出具的派遣证,那你到了银行工作后就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后来你当兵成为志愿兵或者义务兵,复员后接受安置进入机关工作(就等于放弃“国家干部”身份),机关按照工勤人员身份接受,是完全符合规定的。
国家规定机关接受志愿兵和义务兵就是定为工勤人员,只有接收军官才能定为公务员身份,士兵和士官是由民政局安置的,军官是由人事局安置的。
现在银行已经改制成企业,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职员,改制前进入的人员也只是在档案中保留“国家干部”身份。国家从96年开始已经实行公务员制度,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员逢进必考,何况你还是机关机构改革后进入机关工作,更不可能给你过渡公务员的。
楼主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类似情况,毕竟是少数现象,最后都不了了之了,解决身份问题是个非常严肃的组织程序问题,不是哪个人能说了算,国家目前也没有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且在现在这种就业形势非常严峻的时候也是敏感事情,绝对不可能有人冒着天下大不为出头解决此事。
按照楼主这种说法的话,当初我很多分在企业的同学(当时都有国家干部身份),后来企业效益不行了,都要求到机关工作然后给恢复“国家干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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