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关法律的
像现在的毒奶粉,算不算“扰乱社会秩序”?
感觉有点不对劲`````
麻烦解释一下什么是“扰乱社会秩序”?
怎样才算“扰乱社会秩序”?
那毒奶粉究竟属于什么?
解答:
一、扰乱社会秩序案
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的;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以暴力抗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
扰乱社会秩序,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
法律是人定的,制定者想怎么解释都可以。三鹿事件扰乱了奶粉行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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