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务员政审问题--急急
我在外地工作过2年多,在两家公司工作过,每家都是一年,现已离职。
前一家是私营企业,后一家是外资,报考公务员的时候我填写工作经历把2年的经历都写成前一家公司了,因为外资很麻烦,这样的话政审怎么办?会不会出问题啊?需要怎么做那?还是只要前一家单位出具证明是2年的工作(实际只有一年)就可以了?
我的档案在本地人才中心代理,不在单位。
解答:
如果你档案中没有记载去外资工作的经历,那前单位开证明是可以的。政审是不看你这些经历的。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欢迎转载本网原创文章,转载敬请注明出处:侨谊留学(www.goesnet.org);
2、本网转载媒体稿件旨在传播更多有益信息,并不代表同意该观点,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在本网博客/论坛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