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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政审问题--急急

我在外地工作过2年多,在两家公司工作过,每家都是一年,现已离职。
前一家是私营企业,后一家是外资,报考公务员的时候我填写工作经历把2年的经历都写成前一家公司了,因为外资很麻烦,这样的话政审怎么办?会不会出问题啊?需要怎么做那?还是只要前一家单位出具证明是2年的工作(实际只有一年)就可以了?
我的档案在本地人才中心代理,不在单位。

解答:

如果你档案中没有记载去外资工作的经历,那前单位开证明是可以的。政审是不看你这些经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