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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汤 来俊臣 周兴 致都 索元礼 赵禹

总结性的评价这六个人 要有事实依据

解答:

张汤(?——公元前116年12月),西汉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幼时喜法律,曾任长安吏、内史掾和茂陵尉。后补侍御史。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二王谋反之事,得到武帝赏识。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缉,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公元前116年12月(元鼎二年十一月),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构陷,被强令自杀。死后家产不足五百金,皆得自俸禄及皇帝赏赐。张汤虽用法严酷,后人常以他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
来俊臣(651~697) ,唐朝武则天时酷吏。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历任侍御史、左御史中丞。少时凶险,不事生产。因告密得武则天信任,成为武则天在政争中的鹰犬。来俊臣和羽党共撰《罗织经》,作为告密的典范,网罗无辜,捏造罪状。凡罗织人罪,皆先进奏事状,敕令依奏,即籍没其家。每有赦令,则遣狱卒先杀重囚,然后宣示。当时法官竞用酷法讯囚,来俊臣与周兴、索元礼尤为残虐。俊臣每讯囚,不论轻重,多以醋灌鼻;或将囚犯置于瓮中,用火环绕烧炙;或以铁圈束首而加楔,以至脑裂髓出;种种酷刑,备极苦毒。讯囚,又必先示以刑具,囚人畏惧,往往自诬。则天曾于洛阳丽景门置推事院,由俊臣主持,凡入此门者,百不存一,因此人称其门为“例竟门”。其时朝士人人自危,相见莫敢交谈;官员入朝,常密遭逮捕,家中再也不知道消息,因此官员入朝,即与家人作别:“不知复相见否?”俊臣前后所破千余家,冤死者甚众;他自己又两次犯赃罪,种种不法,则天都加以庇护。万岁通天元年(696)俊臣迁升洛阳令、司农少卿。二年,因得罪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被诛。仇家噉俊臣之肉,须臾而尽。士民称快,相贺于路,都说:“自今眠者背始贴席矣!” 周兴 武则天时酷吏,雍州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少以明习法律,为尚书省都事。武则天垂拱以后,屡兴大狱,被其陷害者数千人。天授时除尚书左丞,上疏请除李家宗正属籍。后为人所告,授来俊臣以请君入瓮之法,作茧自缚,伏罪。与丘神绩同下狱,当诛,则天特免其死,徙于岭表,被仇家杀于途中。
索元礼  (?-691)胡人,籍贯不详,为武则天时酷吏,武则天临朝后,拟废除异己,他承旨上书告密,擢为游击将军。派他在洛州设置机构,审理“谋反者”,并对谋反者施行各种酷刑,还令受刑人广泛牵涉无辜,使被陷害而致死者多达数千人,而他则大受武则天之赏赐。之后,来俊臣、周兴等纷纷相互与之仿效,制造极为严重的恐怖气氛。后武则天为平除这一民愤却又将他逮捕治罪。 西汉时期,有个叫赵禹的人,是太尉周亚夫的属官司,一个偶然的机会,汉武帝刘彻看到了他写的文章文笔犀利,寓意深刻,认为在当时很少有人及得上他。
  汉武帝大为赏识,便让赵禹担任御史,后又升至太中大夫,让他同太中大夫张汤一同负责制定国家法律。
  为了用严密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办事的官吏;他们根据汉武帝的旨意,对原有的法律条文重新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当时许多官员都希望赵禹能手下留情,把法律条文修订得有个回旋的余地,便纷纷请他和张汤一起作客赴宴,但赵禹从来不答谢回请。几次以后,不少人说他官架子大;看不起人。
  过了一些时候,赵禹和张汤经过周密的考虑和研究,决定制定“知罪不举发”和“官吏犯罪上下连坐”等律法,用来限制在职官吏,不让他们胡作非为。
  消息一传出,官员们纷纷请公卿们去劝说一下赵禹,不要把律法订得太苛刻了。
  公卿们带了重礼来到赵禹家,谁知赵禹见了公卿,只是天南海北地闲聊。丝毫不理会公卿们请他修改律法的暗示,过了一会,公卿们见实在说不下去了,便起身告辞。谁知临走前,赵禹硬是把他们带来的重礼退还。
  这样一来,人们才真正感到赵禹是个极为廉洁正直的人,有人问赵禹,难道不考虑周围的人因此对他有什么看法吗?他说:“我这样断绝好友或宾客的请托,就是为了自己能独立地决定、处理事情,按自己的意志办事,而不受别人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