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考试 急
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2008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另外,取得送货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收入共3.51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共58.5万元。
(3)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为40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4万元.
(4)从农民手中购进粮食一批,支付收购价20万元。
要求:请计算该企业本月份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解答:
销项:(60+3.51/1.17+58.5/1.17)*0.17=19.21万元
进项:40*17%+4*7%+20*13%=9.68万元
本月应纳税:19.21-9.68=9.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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