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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为什么为东汉末年的豪强割据打下了基础?
详细讲一下九品中正制的问题,谢了。

解答:

对于九品中正制的一些认识

九品中正制度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他上承两汉时的差距制度,下启隋唐时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而对于此制度的研究在学界也有颇多成果。在此我就以我读过的两本书(张旭华的《九品中正制略论稿》中国古籍出版社,2004年和胡舒云的《九品官人法考论》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为基础,结合其它评论和课堂知识谈一谈自己的收获和一些看法。



一、九品中正制名称概念:

这在学界一直存在着争议,作为一个涉书不多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还不能有一个独立而科学的见解。我读了不同学者对“九品中正”、“九品官人”等名称的辨析,主观上比较同意胡舒云的观点:即九品官人法为正统的叫法,九品中正制只是一个习惯性称谓。对于此观点胡老师在《九品官人法》(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有具体的论述,在此就我不再做摘抄工作了。



二、九品中正制产生的原因:



察举的门阀化让其走上末路:

从东汉中后期起,世家大族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上实力开始增强,体现为各个领域内的世官宗族性、大地产性、武质性和经学化。
政治上,两汉察举造成了一些官僚世家。东汉时期,豪强官僚世袭化和官职的家族垄断化都已十分明显,同时与中央或地方性的中心权力圈有着割舍不掉的联系。如弘农杨氏四世三公,汝南袁氏四世五公。而且他们的门生故吏更是遍布遍及天下。门生故吏为了趋炎附势,不惜以君臣、父子之礼事之。甚至“怀大夫之容袭婢妾之态,或奉货而行赂,以自固结。”ⅰ
经济上,世家大族占有了极多的土地和劳动力,拥有巨大的财产,为其政治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古代社会,占有地产的多少是地位的最重要的象征。在汉末战乱年代,世家大族们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扩大和兼并土地,(尽管当时政府对于买卖土地管理甚严,“限民得耕种,不得买卖”)。而且,通过土地将农民的人身自由系于己手,这为自己在政治上的地位提供了重要基础。
军事上,豪强本多起于武,而世家大族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各种军事行动中(特别是在镇压黄巾起义的过程中),趁中央政府解体之机扩张私人武装。每一大家拥有的部曲、宾客、家兵的数量很大,往往统辖数千家。
文化上,世家大族拥有左右舆论的特权,如像臧否人物,宣传名教。都为士族所把持,他们特别强调儒家的伦理纲常,以维护自己的地位(当然,东汉中期以后,豪族的精神追求中多了老庄玄学)。豪族和儒学相结合,豪族儒学化是权力的作用结果,本非文化自身发展的必然方向。



后汉的战乱对人才的新需求:

出于对人才的需求,(轻经状而重才能)以及对人才选拔权力收回的欲望,曹操时期开始,当时的权势者以不再把察举当回事了。曹操曾竭力破朋党,反虚名,公开打出“尚才不尚德”的旗号等一系列措施。这些进一步打击了察举制。



依赖大家宦而称帝的需要:

但当曹丕即位时,世家豪强又有了很大的发展,对他们再采取激烈措施已经行不通了。激烈的措施只会把世家大族推到对手那边去。何况大族们反对曹魏代汉的理由,除了正统问题,还有关系到自己利益——做官和特权。曹丕要称帝,只能采取妥协的方法ⅱ。

于是,公元220年,曹操病死,曹丕继承魏王位。曹丕徙陈群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ⅲ。它的内容是在州郡置中正,而各郡中正,依据管内人物的品行,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以才状与身世并重为衡量标准。不过魏中正所掌,都是文官的选举,而武官则是有中护军任之。“护军总统诸将,任主武官选举”ⅳ。陈群所建官制,乃是初步为士族争取领导权的措施。
如此可见,九品中正制的实施是和曹操“唯才是举”的思想背道而驰。相反,又回到了东汉末的状况。之所以出现如此情况,本质原因世家大宦的难以克制,而直接促发的因素是曹丕为了篡汉称帝而不得不和世家大族缓和矛盾,以求得他们的支持。



三、九品中正制级别与其评定的一些具体内容:



关于中正:

中正作为评定的主要负责人,这本身就是历史传承与创新的共有产品ⅴ。九品中正制的设立,是为了使朝廷选举和名士月旦评统一、朝官保举与乡里清议统一、人士流移与核之乡闾统一,因此,九品中正制既是个创举,又是传统的大姓名士品评人物主持乡议与曹操全部选举政策的继续。

魏时选举还是存在着两种矛盾,一是品(性行)和状(才能)的矛盾,二是吏部与中正的矛盾。在魏时,在九品中正制下,“吏部不能审定核天下人才士庶,故委中正铨第等级,凭之授受,谓免乖戾”。到了西晋,中正选举完全依据伦辈、门第,门第、官资成为选举的唯一标准,品状相仿,性行与才能相妨的矛盾解决了;选举权完全落入中正手中,吏部却开始只有使用权,所以“吏部选用,必下中正”,“九品访人,唯问中正”。吏部与中正的矛盾也解决了ⅵ。



关于官、乡品,上、下品与起家官品。

九品之制最初在操作上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官职的九品划分(官品),一是实践中人才的才状划分(资品)。对于后者,中正的评定成了决定因素。尽管如此,因为早期的评定中多考虑乡论,因此人们还是习惯于将资品称作乡品。当然后来的发展使得资品不虑资能,乡品不考乡论,但名字还是留下来了。

而上下品的划分也颇为有趣:按其初创之意,所谓上品本该含有三个等级,但由于人们对官品的趋之若鹜和一品的“缥缈化”,慢慢的,二品成了人们心中的“灼然”,而其他品级,乃至于三品也没人愿意要了。同样的,作为一个对虚荣重视的时代,八九品的评定也渐渐消失。于是,所谓上品,二品也;所谓下品,也不过是三四五六七几个品级。

当然,出于级别判定,在上品中渐渐出现了分化。“灼然二品”为门第最阔者居之;“门地二品”为二品中的中层,他们至少也是世家出身;而“二品才堪”者,即通过才能挤入上层的人,在上层社会却是最不本人重视的。

所谓起家官品,顾名思义是门阀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

曹魏时,起家官品与官品的关系时多层次的。在中上品范围中,官品为一、二的三公或大将军(当然,以品几乎不授人的,以二品为主)的士族以五品起家,同理,官品为三品的士族以六品起家,以此类推。

两晋时帝室茂亲开始参与品级评定,因此官品与起家官品之间开始相差约五个品级。

下品同样有大致相同的起家官品与官品的品级差。





四、九品中正制在各个朝代的发展及其影响作用:



关于曹魏的九品中正制:

首先,这一制度起于魏延康元年,但其萌芽很早便有了:汉时开始有人以品区别官位人德值高低,曹操时期更是开始普遍“魏武始基,全立九品”。

九品初创时在州郡两极设中正,在县级是不设的。另外,州中正设立时间较晚,在其设立以后,开始称为大中正,相应的郡级中正为小中正。

在陈群初创到司马懿设州中正这段时间内,中正评定品级时多注重乡论,因此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选贤任能的作用。之所以这样,一方面创立之于本有恢复察举制的想法,更重要的,早期的世家大族与中央政权在权力的磨合上还不甚成熟。

至司马懿设州中正制到西晋建立,是九品中正制走上成熟的阶段:

司马懿初掌权,深感中正依乡论之评定不能够照顾到世家大族,要求废除。废之不成,而出于为后世夺权扫清道路的想法,司马氏又不得不对世家大族进行讨好;最后,他便委曲求全加设州级中正以修改之,而州中正的人选多出于世族,于是九品中正制始成为维护世家大族利益的工具。

中正选举开始门阀化,在入晋以后门阀化的历程最终完成。



东吴的九品中正制:

始于孙权,历孙亮孙休孙皓而不废直至吴终,它既仿魏制又独具特色。

与魏的主要区别在于所谓的州中正吴命名为“大公平”。

产生原因如下:一、东吴与曹魏一样,其统治基础依赖当地的世家大族。东吴初至江东,如果不与江东四大姓(顾张陆朱)搞好关系则难以在东吴立足;二、 “好清议之风”在江东的影响,不亚于甚至还盛于中原。

东吴的九品中正制加速了孙权政权的江东化历程,保障了当地世家大族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兼顾到了北来流域特别是淮泗集团的政治利益。



晋以后的九品中正制:

随着九品中正制的完善,晋以后的朝代基本上在制度上未作大的变更,一些损益的修改在此简略一提:

垄断性和封闭性是西晋九品中正制的两个显著特征。前者造成并巩固了门阀士族与寒门庶族的地位差异;后者则通过对士族的保护和约束,使其享有不可变易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这对后来的东晋南北朝奠定了基础。

东晋和南朝中正组织扩大,而州郡中正的人选上,对牒谱能力要求更高了。而士族与庶族之间的等级差别更加明显。另外,作为上层人士,开始热衷于清议,渐渐脱离了政治现实,玄学发展登峰造极。特别的,南朝时出现了一种勋品制度,即以勋品为最高品级的一种品级划分,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九品中正制起到了补充作用(所谓九品,实际上不再含有九品,仅有上下品之别,即二品与非二品,这显然对人才和家世的评定不利)。萧梁时出现“官班”这一概念,但其实质也不过是对人才与家世的评定标准进行完善,对等级的区别加以强化。这些变化,一方面保证了社会的等级森严,另一方面加速了士族阶层的腐化及其与权力的脱离。

在北方,十六国时期的后赵有过九品中正制的实行历史,这使得九品中正在北方得以延续。北魏时出现了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一改中正评定皆属中央的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评定的进一步门阀化,而这种创革使得品评制度更为完善,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吸收人才的作用,这对北魏的政权强大提供了重要力量,当然,对于民族融合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其门阀政治的总特征却是没有改变的。这种特征沿至北朝结束。



五、总结:

当战乱渐渐平息,而久的世家大族们已腐朽到难以保住自己地位时,九品中正制开始走上了尽头。

但是,作为存在了近四百年的官员选拔制度,它对世风、官私学、家庭教育等社会的方方面面产生了重大影响ⅶ,对后世的官制选拔改革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借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