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侵权管辖问题
侵权纠纷应该适用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对一案件有管辖权的应该同时是这几个地方的法院,对吗?在一辅导书上好象涉及此类情况没有说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解答:
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其中侵权行为地又分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一个侵权案件发生后以上地点所在的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但是具体到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就看原告选择哪个对他自己方便的法院去起诉。一旦原告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法院起诉后,法院立案受理最早的法院就拥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其他所在地的法院就失去管辖权,其他法院若又受理的要将案卷材料移送至最早立案的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两便原则,侵权案件一般情况下对对原告最有利的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法院。比如A地的甲报社出版的报纸侵犯B地的乙某名誉权,报纸发行范围在AB两地的,AB两地相距50公里。看到侵犯其名誉权的报纸后发现甲报社侵权。乙要起诉名誉权侵权的,他可选择的法院有A地法院,因为A地是被告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另一个法院是B地法院,因为B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对于B地的乙来说他去A地方院起诉肯定不方便,所以他可以选择B地法院起诉,B地法院受理后A地法院就失去了管辖权。
在辅导书上选择侵权所在地法院就是从方便原告起诉的角度,选择对原告最有利的法院做为管辖地的法院。所以在考试中也应该首先选择侵权地,其次在题目中明确告诉你因某种原因侵权地不能选时才选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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