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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语文

怎样辨别虚词、实词的使用。我不是很明白,谁能帮我讲讲呢!谢谢了

解答:

汉语的词首先根据是否能作句子成分,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另外还有两类无法归入实词和虚词的特殊词类:拟声词和叹词。
1、实词
实词能够单独充当句子成分,意义比较实在,表示事物、动作、行为、变化、性质、状态、时间、处所等。在文言文中,实词是大量的,掌握较多的文言实词,是提高阅读文言文能力的关键。学习文言实词,应特别注意它在语法上的三个主要特点:一是一词多义,二是词义的古今变化,三是词性的活用。

在文言文中,推敲常见的实词的含义有几种方法。
  (1)文本迁移法
  这一方法需要学习好所学的文言文,能在适合的时候迁移
  (2)事理检验法
  通过常识或所学知识推断词语在文中的含义,若不能切合常理和事理,就要考虑是否有通假现象。
  (3)语境推断法
  看实词在文言文中是否符合上下文,切合语境,常见的是实词的褒贬异议。
  (4)语法推断法
  借助语法知识分析特殊实词的含义。
  (5)互文见义法
  同义对应和反义对应
  结构句式相同,可利用上下文的对照来推断
  (6)成语推断法
  我们可以在所知道的成语中推断出文言文中实词的含义,看迁入是否顺畅
  文言实词释义九法
  解答文言文试题的关键在于牢固掌握文言基础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分析判断的综合能力。在平时的学习中,我们要注重实词、虚词学习,逐个落实词义、用法,进而把握文言句式的特点。下面介绍几种文言实词词义的推断方法。
  1. 从字形推词义。
  在汉字中,形声字占大多数。形声字分声符和意符两部分,其中的意符为我们推断字义提供了条件。例如:“樯橹灰飞烟灭”,其中的“橹”我们知道是木制的“船具”,而对“樯”就不甚理解,但我们知道“樯”从“木”,同“橹”字联合成词,都属船具,便可推知“樯橹”有“船”的意思,使用了借代的修辞格。
  2. 从通假字推字义。
  文言文中的通假字是理顺文句的一种障碍,但我们只要根据通假字规律,就可以推出本字的含义来。如“兵不顿而利可全”,把“顿”理解为“劳顿”,就成了“武器不劳顿就可以取得完全的胜利”,意思显然不通,这时“顿”的意思就成了理解全句的关键了。这时,如果我们根据同音形似通假的规律,联想到表示“不锋利”意思的“钝”字,就可以将全句译为“(未经战斗)武器还很锋利而胜利可以完全取得了”,句意就通畅明白了。
  3. 根据词语结构推词义。
  汉语的构词规律是有法可循的,循其构词法就可以推断词义了。例如“民殷富而不知存恤”中“存恤”,这是一个并列关系的词组。我们只要知道“恤”有“怜悯”之意,那么,“存”与之同义并列,就具有与“恤”有联系的“安抚”之意了。又如“存亡之理”中的“存亡”是反义并列,“存”就有“生存”的意思。
  4. 按互文推词义。
  互文这种组合格式是古汉语中常见的现象。如“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这里的“殚”和“竭”是互文。如果知道“竭”的意思是“尽”,就可以推知“殚”的意思也是尽了。
  5. 凭对文推词义。
  在句中,如果表达的意思互为相反,其所用词语的一方对另一方就构成了反义。如:“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我们知道“终日”与“须臾”。是反义对文,这样就可以由“终日”是“整天、时间长”的意思推知“须臾”的意思是“时间短”了。
  6. 凭上下文推词义。
  这种方法就是结合上下文的语意来推断出要解释的词语的含义。如缪贤对赵王称赞蔺相如时说“臣窃以为其人勇士”中的“勇士”,如果解释为“勇敢”或“勇气”显然不妥,但如果联系到后面词语“有智谋”和他在“完璧归赵”、“渑池之会”中的表现来推敲,就可以推知“勇士”在句中是指“有胆识的人”。
  7. 随文引申推词义。
  词有本义和引申义。如果我们按词的本义解释不通时,就可以从词的引申义去考虑。如“朝服衣冠,窥镜”中的“窥”的本义是从小孔或隙缝向里看,按这一本义显然解释不通,我们可以顺其本义联想而推断出是“照”的意思。
  8. 填补省略成分推词义。
  在文言文中,有些句子的成分被省略,这无疑增加了理解句意的难度。例如“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中的“奔”字意义难以落实,若在“奔”字后面补上一个“马”字,则“奔”字意义就可落实为“奔跑的马”,这样整个句子就文通字顺了。
  9. 用析句法推词义。
  在文言文翻译和理解中,可以利用对句法的分析来确定词类,再据词类去推求词义。这种方法,对解释跨几个类别的多义词、活用词、通假字、虚词的作用较大。例如:“信”字在“烟涛微茫信难求”一句中,从结构上看是在状语“难”和谓语“求”的前边,可以推断其词性为副词,这样就可以解释为“确实”的意思了。
  上面谈的几种释义方法,在解题中可以根据题干和题肢的具体要求采用某一种,也可以综合运用,从不同的几个侧面加以反复推断,以提高解题的准确率。


实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区别词、数词、量词、副词、代词等八类。
实词可以根据意义和功能分成体词和谓词两大类。八类实词中,只有副词既不属于体词,也不属于谓词。
体词主要用来指称人或事物,以名词为代表,数词、量词、区别词和代替这几类词的代词。
谓词主要用来陈述,主要包括动词、形容词和代替这两类词的代词。
体词和谓词在语法功能上的主要区别是:体词主要作主语和宾语,谓词主要作谓语,谓词前可以加上否定副词“不”,体词则不能加。
2、虚词

虚词没有实在意义,一般不能充当句子成分,不能单独回答问题。(少数副词如“不”、“也许”、“没有”等可以单独回答问题),只能配合实词造句,表示种种语法关系。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五类。文言虚词在整个文言词语中虽然只占一小部分,但是它的语法作用却很大。文言文中的许多句式是以虚词为标志的,如判断句“......者......也”、被动句的“为......所......”等虚词在文言文中用的很频繁,而且它的解释也相当灵活。主要常用的虚词有:之、其、于、以、而、则、乃、若、且、者、为、然、是、此、斯、彼、何、安、孰、胡、曷、虽、虽然、然而、然则、也。矣、乎、哉、焉、耳等。
『18个文言虚词的用法及其举例』
  [而、何、乎、乃、其、且、若、所、为、焉、也、以、因、于、与、则、者、之]
一、【而】
  (一)用作连词。
  1.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

  
  2.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3.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4.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5.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
 
  
  6.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7.表示因果关系,
 
  8.表示目的关系,
 
  (二)通"尔",用作代词,第二人称,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三)通"如":好像,如同。①军惊而坏都舍。(《察今》)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而后】才,方才。
  
  【而况】即"何况",用反问的语气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
 
  【既而】不久,一会儿。
 
 
二、【何】
  (一)用作疑问代词。
  1.单独作谓语,后面常有语气助词"哉""也",可译为"为什么""什么原因"。
 
 
  2.作动词或介词的宾语,可译为"哪里""什么"。译时,"何"要后置。
  
 
  3.作定语,可译为"什么""哪"。
 
  
  (二)用作疑问副词。
  1.用在句首或动词前,常表示反问,可译为"为什么""怎么"。
  
  
  2.用在形容词前,表示程度深,可译为"怎么""多么""怎么这样"。
  
  (三)作语助词,相当于"啊"。
 
  (四)何:通"呵",喝问。
 
  【何如】【奈何】【若何】表示疑问或反问,译为"怎么样""怎么办""为什么"。
 
  
  【何以】即"以何",介宾短语,用于疑问句中作状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拿什么""凭什么"等。
 
 
  【无何】译为"不久""没多久"。
 
  【何乃】译为"怎能"
 
三、【乎】
  (一)用作语气助词。
  1.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
 
 
  2.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吗"、"呢"。
 
 
  3.表测度或商量语气,可译为"吧"。
  
  
  4.用于感叹句或祈使句,可译为"啊""呀"等。
 
 
  5.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二)用作介词,相当于"于",在文中有不同的翻译。
 
 
  (三)可作词尾,译为"……的样子""……地"。
 
 
四、【乃】
  (一)用作副词。
  1.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才""这才""就"等
 
 
  2.强调某一行为出乎意料或违背常理,可译为"却""竟(然)""反而"等;
  
 
  3.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只""仅"等。
 
  4.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
 
 
  (二)用作代词。
  1.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
  
  2.用作指示代词,译为"这样" 。
 
  3.还可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
  (缺例文)
  【无乃】表猜测,译为"恐怕……"。
 
  【乃尔】译为"这样"。
 
五、【其】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1.第三人称代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2.第三人称代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应译为"他""它"(包括复数)。
  
 
  3.活用为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译为"我的""我(自己)"或者"你的""你"。

 
  4.指示代词,表示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5.指示代词,表示近指,相当于"这""这个""这些"。
 
  
  5.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二)用作副词。
  1.加强祈使语气,相当于"可"、"还是"。

  
  2.加强揣测语气,相当于"恐怕"、"或许"、"大概"、"可能"。
 
  
  3.加强反问语气,相当于"难道"、"怎么" 。
 
 
  (三)用作连词。
  1.表示选择关系,相当于"是……还是……" 。
  
 
  2.表示假设关系,相当于"如果"。

  (四)助词,起调节音节的作用,可不译。
  
  【何其】译为"多么"。
 
  (一)用作连词。
  1.递进关系,而且,并且。例:
  

  2.递进关系,况且,再说。
 
  
  3.让步关系,尚且,还。
  
  4.并列关系:又,又……又……,一面……,一面……
 
  
  (二)用作副词。
  1.将,将要。
  
  
  2.暂且,姑且。
 
  【且夫】句首助词,表示下文是更进一步的议论,"况且","再说"。例:

  
  【且如】就像。
 
七、【若】
  (一)动词,像,好像。

  (二)用作代词。
  1. 表对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
  
  
  2.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
 
  (三)用作连词。
  1.表假设,相当于"如果""假设"等。
  
 
  2.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
  
  3.至,至于。
  
  【若夫】是用在一段话的开头、引起论述的词。近似"要说那"、"像那"的意思。
  
  【若定】心中有数,从容不迫。
  
  【若何】怎么样。
  
  【若干】约计之词,相当于"几许"、"多少"。
  
八、【所】
  (一)名词,处所,地方。
 
  
  (二)助词
  1.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组成"所"字结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2."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为……所】"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所以】
  1.表示行为所凭借的方式、方法或依据,相当于"用来……的方法" "是用来……的""等。
 
  2.表示原因。相当于"……的原因(缘故)"。
  
  【所谓】所说的。
  
 
  【所在】
  1.到处。
 
  2.所在之处,处所。
  

九、【为】
  (一)动词。
  1.有"做""作为""充当""变成""成为"等义,翻译比较灵活。
 
  
  2.以为,认为。
 
  
  3.判断词,是。
 
 
  (二)介词。
  1.表被动,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译为"被"。
  
  
  2.介绍原因或目的。为了,因为。
 
 
  3.介绍涉及的对象。给,替。
 
 
  4.对,向。
 
  
  5.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

  (三)句末语气词,表示疑问或反诘。呢。

  
  (一)兼词。
  1.相当于"于之"、"于此"、"于彼"。

  
  2.相当于"于何"。译为"在哪里""从哪里"等。
 
 
  (二)代词。
  1.相当于"之"。
 
 
  2.哪里,怎么。

 
  (三)语气词。
  1。句末语气词,了,啊,呢。

  
  2.作句中语气词,表示停顿,相当于"也"。
 
  
  3.作词尾,相当于"然",译为"……的样子""……地"。

  
  (一)句末语气词,
  1.表示判断语气。
 
 
  2.句末语气词,表示陈述或解释语气。例:

  
  3.用在句中或句末,表示肯定、感叹的语气。
  
 
  4.用在句末,表示疑问或反诘语气。
  

  5.用在句末,表示祈使语气。
 
  (二)句中语气词。用在句中,表示语气停顿。
  
  
  【……之谓也】【其……之谓也】【其……之谓乎】意思是"说的就是……啊"
  
  【也哉】语气助词连用,为加强语气,多有感叹或反诘之意。例:
 
  
十二、【以】
  (一)介词
  1.表示工具。译为:拿,用,凭着。
 
  2.表示凭借。译为:凭,靠。
  
  3.表示所处置的对象。译为:把。①操当以肃还付乡党。(《赤壁之战》)
  4.表示时间、处所。译为:于,在,从。

  5.表示原因。译为:因为,由于。
 

  6.表示依据。译为:按照,依照,根据。
  说明:"以"字的宾语有时可以前置,有时可以省略。
 
  (二)连词。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2.表示承接关系,前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
  
  3.表示目的关系,后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
  
  
  4.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5.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三)助词
  1.作语助,表示时间、方位和范围。例:
  
 
  2.作语助,起调整音节作用。例:①逆以煎我怀。(《孔雀东南飞》)
  (四)动词
  1.以为,认为。①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
  2.用,任用。①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涉江》)
  (五)名词。译为:缘由,原因。
  1.通"已",已经。①固以怪之矣。②日以尽矣。
  2.通"已",止。①无以,则王乎?
  【以为】
  1.认为,把……当作或看作。①虎视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
  
  
  
  【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有以】【无以】意思分别是"有什么办法用来……""没有什么办法用来……"
  
 十三、【因】
  (一)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趁着”“凭借”“经过”“通过”等。
  1.依照,根据。
  
  2.依靠,凭借。
  ①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过秦论》)
 
  3.趁着,趁此。
  ①不如因而厚遇之。(《鸿门宴》)
 
  4.通过,经由。
  ①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5.因为,由于。
  ①祥符年间,因造玉清宫,伐山取材,方有人见之。(《雁荡山》)
 
  (二)副词。
  1.于是,就;因而。
 
  
  2.原因,缘由,机缘。
  
  (三)动词
  1.根据
 
  2.沿袭,继续。
  
  
十四、【于】
  (一)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多种组合关系。
  1.在,从,到
  
 
  2.“在……方面”“从……中”
 
 
  3.由于
 
  4.向,对,对于。
  
 
  5.被。(放在动词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
 
 
  6.与,跟,同。
  
  
  7.“比”。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和状态,可不译。
  
  【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相当于“于+此”, “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时,在这种情况下,对此,从此,因此、“在这”、“从这”等。

  
  【见……于】表示被动。

 
十五、【与】
  (一)介词。
  1.介词。和,跟,同。
 
 
  2.给,替。
  

  3.比,和……比较。
 

  (二)连词。
  1.连词。和,跟,同。
 
 
  (三)动词。
  1.给予,授予。2.结交,亲附。3.对付。4.参加,参与。5.赞许,同意。
 

  (四)通假。通“欤”。句末语气词,表示感叹或疑问。

 
  【孰与】【与……孰】表示比较与选择,译为:“跟……比较,哪一个……”
 
 
  【孰若】【与其……孰若】表示选择(舍前取后),译为:“哪如”“与其……哪如……”
  
 
十六、【则】
  (一)连词。
  1.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两件事情在时间上、情理上的紧密联系。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2.表示条件、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个分句,引出假设情况,译为“假使”“如果”;有的用在后一个分句,表假设或推断的结果,译为“要是……就”“那么”“就”“便”。
 
  
  3.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分句之间(不是两个词)是并列关系。可译为“就”,或不译。
 
 
  4.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转折时,用在后一分句,译为“可是”“却”;表示让步时,用在前一分句,译为“虽然”“倒是”。
 
 
  5.表示选择关系。常和“非”“不”呼应着用,译为“就是”“不是……就是”。
  
  
  (二)副词。
  1.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2.表对已然或发现的强调。可译为“已经”“原来”“原来已经”。
 
  (三)名词。
  1.指分项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条数。
  
  2.准则,法则。

  (四)动词。效法。
 
  (五)通假。同“辄”,总是,常常。

  【则是】只当是。

  【则则】赞叹的声音。
 
十七、【者】
  (一)助词。
  1.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短语。指人、物、事、时、地等。“……的”,“……的(人、东西、事情)”。

  
  2.用在数词后面,译为“……个方面”“……样东西”“……件事情”。(可译为“个”、“样”之类)

  3.用作“若”“似”“如”的宾语,译为“……的样子”。
 
 
  4.放在后置的定语后面,相当于“的”。
 
 
  5.放在主语后面,引出判断,不必译出。
  
  
  6.用在“今”“昔”等时间词后面,(“者”有时放在时间词之后,起语助作用,可不译。)不必译出。
  
  
  7.放在分句的句末,引出原因。
 
  
  (二)语气词。
  1.放在疑问句的句末,表示疑问语气等。
  
  
十八、【之】
  (一)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们)。有时灵活运用于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2.指示代词,这,此。
 
 
  (二)助词。
  1.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
 
 
  2.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3.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提前的标志。
 
 
  4.放在倒置的定语与中心语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5.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6.用在时间词或动词(多为不及物动词)后面,凑足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三)动词,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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