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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通过审核之后做什么?

审查通过之后应该做些什么了?
具体在什么时候交费,在哪交费

解答: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仔细的看过招考简章,简章上面对于程序说的是清清楚楚,不看简章会让你出很多问题的。

摘简章原文如下: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7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24:00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11月3日0:00至11月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7年11月6日8:00后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进行,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1、网上确认。在除甘肃、海南两省外的其他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6:00在人事部网站或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请拨打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北京等29个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1月3日以后通过人事部网站查询。



2、现场确认。在海南、甘肃两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11月13日、14日每天9:00-16:00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缴费。



现场报名确认地点请于2007年11月3日以后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现场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一定要写清报名序号)、缴纳有关费用,并服从现场有关考试信息采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