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什么是徐行犯?
解答:
徐行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概括的犯罪故意,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违法行为,每个违法行为单独都不构成犯罪,但数个违法行为总和在一起就构成犯罪的犯罪形态。作为犯罪形态的一种,徐行犯对决定行为罪与非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特点是:
一、构成徐行犯在主观上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且该犯罪故意既可是预谋故意也可是突发故意。
二、客观上实施了数个行为并且单独不能定罪。是数个在刑法上无独立意义的自然举动或危害行为呈连续进行状态。
三、徐行犯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同一的。
四、徐行犯虽然没有总则性刑法规范的明文规定,但存在着分则性刑法规范将其规定为一罪和处断上将其作为一罪的两种情形。
五、徐行犯是单纯一罪,必须按一罪论处,并应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处写犯罪情节相适应的刑罚。
举例:典型的就是虐待罪——甲每天都会无故殴打其妻一次,连续殴打了数天,将这数个虐待行为分开来看,甲的每一个虐待行为都不构成刑法规定的虐待罪,只有这数个行为的总和才能构成刑法上的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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