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真的有这样的事吗?——我国历史上有“菜人”吗?
余华的短篇小说集《鲜血梅花·古典爱情》的女主角“小姐惠”因家境败落被卖给人肉店,称为“菜人”。后其一下肢被活生生弄断卖给一商人作肉食——阅读这篇小说时真让我吃惊!
我在读初中时也读到我国历史上关于“人食人”的报道。如今时间过去很久了,我再次读到相关的描写——真是又怕又奇怪——真的有这种事吗?
解答:
明朝正德十年至二十年,整整十年发生全国性的饥荒。也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罕有的公开买卖“菜人”的行为,买者卖者都是菜人的父母长辈,他们不忍心吃自己的孩子 ,就把他(她)卖给别人做菜人,然后用得来的钱买别人的孩子来吃。
很少有菜人反抗的,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个世道里,他们该被人吃。
“菜人”,又称“两脚羊”,是中国人惯用的美化其丑恶行为而用的文雅词汇的又一专业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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